禮俗禁忌(9)-喪葬的禁忌
(一)孕婦不可以先走過那一條要出殯的路。
(二)孕婦經過有死蛇、死雞、死鼠的地方,要繞道經過,如果不小心踏到
了,等孩子生下來以後,母親要將腳掌放在孩子的胸上,輕輕的揉擦,
並向上天禱告說:「我的腳掌曾經踏過死屁的地方,方析求上天原諒,
不要讓鬼進入孩子的生活。」
(三)娘家有人死去時在五天之內不能吃娘家的食物。
(四)家中有人死去時,近親屬在五天的守喪期中,不能吃糖、鹽、辣椒、花
等甜的或鹹的東西。
(五)喪家的喪期是五天,同氏族者三日,村落全體族人也有一天停止工作,
在家休息,為死者守喪。
(六)喪期中喪家不可與他家來往。
(七)惡死者或橫死者,不可埋在自家裡面。
(八)別家有人室內葬,非同家人或同氏族人不可觀看,這是大禁忌,如看外
人入葬會犯煞而病倒,嚴重者甚至死亡。
(九)新娘及孕婦不可以參加送終。
(十)喪家禁止煙火,不舉炊,只許吃預先煮好的食物,不得生火煮食,食物
由族人、親友提供,共畜養之家禽一概由族人、親友料理飼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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